商品鑑賞期

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,依消保法規定,商品皆享有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

  • 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須在完整、未使用狀態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。
  • 退回商品需要為全新狀態,且包裝完整(含商品本體及所有完整配件、附件、包材、贈品等),切勿缺漏影響自身權利。
  • 退貨申請,請於收到商品之七天內聯繫客服(依據物流系統時間為主)並於24小時內寄出商品,以利後續作業處理。
  • 若因無法聯繫,因本身因素商品未在期限之內寄回而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
  • 請使用無油墨之包裝紙/紙袋/紙箱包裝(請勿直接於商品配件上黏貼退貨單)。請另加外包裝袋,避免破壞商品外盒或原包裝。
  • 已使用之活動優惠、優惠券及購物金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亦無法取回,敬請見諒。
  • 當確認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 

 

退換貨說明

【換貨】
  • 若商品本身瑕疵或訂單寄錯商品,換貨皆由我們負擔超取運費,代墊運費會放入新包裹裡。
  • 若購買錯誤尺寸商品,僅供退貨,敬請將原商品申請退貨,並且再請重新訂購。
  • 如為商品缺少配件,我們將直接寄出缺件的部分。
【退貨】

退換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  • 超過七天商品鑑賞期。
  •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等。
  •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  •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•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  •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,若再次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。

 

 

聯繫客服

為節省雙方作業時間,敬請使用下方格式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於工作日盡快回覆。
若有瑕疵問題,敬請附上照片及說明,否則視為退貨後商品損壞不予退款。

  • 姓名/手機號碼
  • 商品名稱
  • 商品數量
  • 退貨或瑕疵說明

 

 

回收商品

在買家聯繫客服申請退換貨,我們將告知詳細流程資訊,請買家使用郵局或全家店到店回寄商品。

  • 若商品本身瑕疵或訂單寄錯商品,換貨皆由我們負擔超取運費,代墊運費會放入新包裹裡。
  •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換貨,退換貨過程產生的包裝及運費,需由買家自行承擔。

 

 

退款說明

收到退貨商品,會進行錄影開箱檢查備存,若有任何與退貨原因不符(如寄回後有破損),將不予以退款;若需再寄回退貨商品,買家將自行負擔運費。

確認商品無損,將於兩周內進行退款,若無收到款項,敬請再次與我們聯繫。

※注意:信用卡退款時間依各家銀行內部作業為 14-21 個工作天,若已過消費者信用卡結帳日後退刷,退款金額可能會落在下一期信用卡帳單,屆時請消費者再留意信用卡帳單退款金額。

退貨金額會扣除退貨商品以及訂單未達時令活動之免運門檻或優惠(台灣本島運費70元,外島地區100元,海外地區個別計算),非國泰世華帳戶者退款金額將扣除跨行轉帳手續費15元。